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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18年2月28日 | 作者:
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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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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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
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从2012年起,上级部门赋予协会承接东、中部本行业产业转移工作,推动我省部分县(市、区)“一县一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抓好落实《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甘肃省“十三五”冶金有色工业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冶金、有色两大产业发展(两个)专项行动方案》,作为协会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进行管理落实;围绕本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委托,提供有关专项服务;组织拟订行规行约,协调会员关系,规范企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国内外同业间的联系,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拟订行业规划、拟订或修订本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有关工作,组织会员单位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本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原行业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和党建、人事、财务及资产的管理监督;负责原行业办(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关资产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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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 |
(一)机关内设机构 |
内部共设三个职能处室:办公室、行业指导处、综合服务处。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事业编制(公务员管理)39人,2018年预算实有29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4人;行政离休2人;行政退休56人和事业退休6人共计62人。从2018年1月起进入社保,由社保部门发放养老金。 |
(三)直属事业单位 |
本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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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
(一)基本支出 |
本单位2018年度总预算支出为754.26万元,较上年1088.24万元下降333.98万元,下降30.69%。其中上年结余结转23.51万元。 |
2018年基本支出660.75万元,较2017年预算1018.24万元减少357.49万元,下降35.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入社保部门发放所致。 |
(二)项目支出 |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安置原有色兰州公司人员相关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原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有关费用支出。 |
本单位2018年度总预算支出为754.26万元,较上年1088.24万元下降333.98万元,下降30.69%。其中上年结余结转23.51万元。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无。 |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
无。 |
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数549.29万元,较上年562.54万元下降13.25万元,下降2.36%;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数99.27万元,较上年445.30万元下降346.03万元,下降77.71%;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数47.08万元,较上年44.48万元增加2.60万元,增长5.85%; |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支出数35.11万元,较上年35.92万元下降0.81万元,下降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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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预算情况 |
(一)编制范围 |
甘肃省冶金有色工业协会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开支范围为冶金协会本级,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二)分项情况 |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持平。 |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42万元,较上年1.45万元相比略有下降,基本持平。 |
3.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8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2.80万元持平。 |
4.培训费,2018年预算数1.50万元,与2017年预算1.51万元相比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由政府部门组织的业务技术技能培训,如知识更新、素质提升、工作能力提高等。 |
5.会议费,2018年预算数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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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
无。 |
六.名词解释(经济内容、支出功能分别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用于保障协会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反映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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